博客年龄:18年8个月
访问:?
文章:148篇

个人描述

姓名:朝潮
职业:公务员
位置:中国,湖北
个性介绍:
*******

你保护我不能老靠我“警惕”

2007-01-08 20:53 阅读(?)评论(0)

 

      “无毒副作用”、“终身不反弹”、“世界卫生组织论证”……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管局日前发布了虚假违法医药广告警示,曝光了9种药品、医疗器械和保健食品的虚假违法广告,提醒公众警惕这些广告语。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吴宁一说,目前浙江市场的药品、医疗器械和保健食品广告中,篡改广告审批内容、夸大产品疗效、处方药在大众媒体发布等违法违规的问题仍然比较突出,今后他们每年将定期发布虚假违法医药广告警示。(新华网1月6日)

      在我的印象中,药品监管部门和卫生监督部门对公众的提醒服务近年来十分频繁,去年6月,央视新闻频道披露了哈佛代高乐虚假宣传增高功能的事件后,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提醒消费者,相关部门从未审批过有增高功能的药品,所有宣称有增高功能的药品都属于虚假宣传。不久前,郑州市卫生监督部门提醒市民,登陆郑州有21年历史的洋垃圾服装极可能携带艾滋病、肝炎等病菌,千万不要购买和穿着。特别是对于一些药品广告,叫患者不可轻信、警惕上当受骗的提醒经常见诸报端。

      这些扎人眼球的警示一方面似乎在告诉我们职能部门十分尽责,但一方面却让人十分害怕,就象一个人走在旷野里,那远处的保护者总在一个劲地遥控提醒:有狼,有鬼怪,有抢劫极可能就要发生,警惕啊……那么多的以“广告”形式出现的鬼把戏,那么久居留于公开场合的黑交易,一个个陷阱就存在于我们的生活中,防不胜防,你再怎么曝光我也难记住那些奇怪的药名,我再怎么警惕也拗不过那些勾当演绎在一种公开的环境里。

      职能部门诸如此类的提醒服务多了,就叫人犯迷糊了:“提醒”乃是一种善意的劝导,作为一般社会角色上的道义帮助,限于某个角色的权力定位,提醒者在给他所要提醒的对象以“提醒”后,可视为已经达到了其最高道德境界。譬如医生提醒我们不要吸烟,譬如社会学者提醒夫妻应该如何相待,他只需提醒就算是善莫大焉,就已是高度负责。但政府就不同啊,你要替人们的生命和健康负责,你要保护好受他委托保护的纳税人,可是为什么有那么大面积的药品广告违法,为什么不让他们付出必要的违法成本,为什么不给我们一个相对有秩序的环境而反要我们时刻保持警惕之心。你不能把自己混同于一个普通的社会角色,象“局外人”一样只做些道义上的“劝导性”工作。
   
      俄国作家陀思妥耶夫斯基曾通过他小说中的主人公说:我向社会缴纳捐税,是为了让我不被人盗窃,不挨打,不被人伤害……同样,我纳税,就是为了寻求保护。你保护我不能老靠我“警惕”。我得到你保护不能寄望于你“曝光”。当然,我不否认“提醒”也是一种保护的方式,但说到底我不能生活在你喋喋不休的“提醒”中,你不能把“提醒”当成尽责。老是“提醒”,是否你保护的方式已经本末倒置,“提醒”多了,会恰恰说明你履职不力。(载《羊城晚报》2007年1月8日)

 
表  情:
加载中...
 

请各位遵纪守法并注意语言文明